国家标准项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