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秸秆气化站安全作业规范》,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
主要起草人 杨宁 、相俊红 、李纪周 、陈芳 、丁润进 、刘强刘旭东 。
备案号:20917-2007。
本标准适用于以秸秆为原料的气化,供气站。以木质、稻壳等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