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泥回转窑节能评价方法》由广东省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黄阔 、杨茹 、何军飞 、卢其伦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备案号:34110-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回转窑的节能检查项目、节能测试项目、节能测试方法和评价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通用硅酸盐水泥熟料的各类型回转窑(包括预热、预分解、烧成及冷却系统)的能效评价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