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 术语》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蒋婷 、王欣 、蓝永波 、王玲 、杨志鹏 、骆明非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01 空气质量综合 |
备案号:4472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界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评价的基本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核查、评价、认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