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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由 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际国润(北京)低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888-T-46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7-01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4-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5-3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纵观全球,城市温室气体核算方法更趋向于工具化、智能化,旨在实现提高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高效性、准确性、实用性、灵活性及易操作性。

同时,城市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也趋于标准化和规范化,且更加关注城市级温室气体排放的特点,以确保城市间的可比性。

中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按照IPCC制定的国际通用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开展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我国已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秘书处提交并公布了1994年、2005年、2010年、2012年、2014年、2017年和2018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同时,自2011年起国家气象局连续发布年度《中国温室气体公报》。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层面,2011年,结合2005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经验,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发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省级指南》)。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层面,中国城市级温室气体核算工作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各地市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编制主要参考《省级指南》。

此外,在GPC的基础上,世界资源研究所(WRI)、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等机构于2013年共同研究开发了针对中国城市的“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测试版1.0)”,并在2015年发布了“城市温室气体核算工具2.0”。

这一核算工具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数据收集方式,能与国内外标准兼容,并关注了重点排放领域,是统一和规范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的有益探索。

目前在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中,主要参考了《IPCC 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中国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省级指南》以及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部分行业指南已经升级为国家标准并颁布实施)。

为实现双碳“1+N”政策要求下的目标任务,推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城市尺度上亟待一个规范统一、科学合理、简易实用的《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来指导城市完整、切实地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现状,同时满足国家及城市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温室气体数据、核算体系及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需要。

为了积极响应中国碳排放达峰的数据透明性要求,实现中国自主减排贡献的承诺,可持续地发展低碳经济,助力“双碳双控”试点工作,按照《IPCC 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要求的框架,制定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统一规范的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是紧迫而必要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申报《标准》总共分七章来介绍城市温室气体核算过程,包括: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原则;5 核算和报告的工作流程;6 核算边界;7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8 数据质量管理;9 报告内容和格式。另外含3个附录,分别为:附录A活动水平数据表;附录B排放因子数据表;附录C全球增温潜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