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气象保障技术规范》由重庆市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气象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公安消防局 。
主要起草人 李良福 、覃彬全 、张邦平 、刘光才 、杨利敏 、任艳 、李玉强 、何建平 、马彬 、李家启 、傅钟 、周国兵 、段溯舸 、林新富 、李锡福 、冉光槐 、吴江 、陈宏 、刘飞 、陈道劲 、向波 、冯萍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29057-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气象保障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气象灾害类型。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的灾害损失等级、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类别及其认证和安全气象保障措施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在遇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浓雾、霾、道路结冰、森林火险灾害性天气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