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气象保障技术规范》由 TC345(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市气象局 、厦门市气象台 、福建省气象服务中心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明确规定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其中,社会广泛参与是建立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基础。
在建立社会参与机制过程中,必须依法规定气象灾害敏感单位是防灾减灾责任主体,建立防御气象灾害责任到单位的责任制度。
在遭受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落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机制,对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损失的单位,加强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根据气象灾害出现范围及频率、单位性质、灾害承受能力、受灾后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采取相应防御措施,从而将气象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
本标准将对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气象保障技术规范等做出规定,其中气象安全保障措施对敏感单位落实防御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防御联系人及其职责;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准备;保证顺畅接收和传播预警信息;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其他气象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等进行规定。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有序、有力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科学、及时应对气象灾害,预防和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技术主持。
DB35/T 1431-2014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