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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石油炼制行业能源消耗限额》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文光 、李国友 、黎秀基 、周子填 、吴善庠 、冯惠流 、吴俊强 、闫敏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 582-2009
发布日期
2009-01-09
实施日期
2009-06-01
废止日期
2018-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E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75.010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75.010 石油及相关技术综合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24578-2009。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炼油生产过程中,炼油厂、炼油装置及其辅助系统的能耗计算与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行业的能耗计算、评价和控制。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文光
李国友
吴善庠
冯惠流
黎秀基
周子填
吴俊强
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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