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炼焦炉节能监测方法》,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计量技术研究所
、天津市能源技术研究所
、天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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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人
韩瑞国
、沈志伟
、刘振林
、宋丽敏
、姚家英
、梅国栋
、王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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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DB12/T 051.7-2003
- 发布日期
- 2003-12-03
- 实施日期
-
2004-01-01
- 全部代替标准
-
DB12/T 051.13-1995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F01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 主管部门
-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行业分类
-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4736-2004。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焦化厂和煤制气厂各类运行炼焦炉。
起草单位
起草人
- 韩瑞国
- 沈志伟
- 姚家英
- 梅国栋
- 刘振林
- 宋丽敏
- 王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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