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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营运电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纯电动出租车》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环宇标准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创标准服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 凌和平贝明王益群林逸峰邓映路相升林赵晓纯刘晖贾明辉黄永昌方植彬冯军国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767.2-2015
发布日期
2015-12-18
实施日期
2016-04-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T41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10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100 乘用车、篷车和轻型挂车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273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出租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营运的M1类纯电动出租车。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凌和平
贝明
邓映路
相升林
贾明辉
黄永昌
王益群
林逸峰
赵晓纯
刘晖
方植彬
冯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