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由四川省教育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光学研究所 、上海国幸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绵阳市教育技术和信息管理中心 、内江市教学仪器装备站 、阆中市教育装备管理站 、佛山电器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晨辉 。
主要起草人 杨兵 、苏昌林 、程治玮 、代倩 、于应和 、王强 、董友生 、罗必波 、诸建华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80 教育 |
备案号:50215-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幼儿园学校教室光环境照明质量指标要求,包括教室照明维持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频闪、光源色温与显色性、安装高度和照明功率密度的照明质量指标,以及使用的灯具、光源与电气的技术要求与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现有教室光环境改善的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功能教室、公共教室以及幼儿园活动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