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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由四川省教育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光学研究所上海国幸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绵阳市教育技术和信息管理中心内江市教学仪器装备站阆中市教育装备管理站佛山电器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晨辉

主要起草人 杨兵苏昌林程治玮代倩于应和王强董友生罗必波诸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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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2118-2016
发布日期
2016-02-02
实施日期
2016-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8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8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80 教育
归口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教育

备案信息

备案号:50215-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幼儿园学校教室光环境照明质量指标要求,包括教室照明维持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频闪、光源色温与显色性、安装高度和照明功率密度的照明质量指标,以及使用的灯具、光源与电气的技术要求与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现有教室光环境改善的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功能教室、公共教室以及幼儿园活动室等。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杨兵
苏昌林
于应和
王强
诸建华
程治玮
代倩
董友生
罗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