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陆健 、甘朝军 、苏国平 、陈德俊 、卫正峰 、潘海林 、李珺 。
55 货物的包装和调运 |
55.040 包装材料和辅助物 |
备案号:29397-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的工作程序、内容、要求、结论及安全注意事项。本标准适用于容积大于等于500 L的常压常温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的出厂检验(含现场组装检验)和定期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压力容器、非金属罐体、直接埋入地下的罐体或容积小于500 L的金属桶、金属罐等罐体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