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危险化学品企业雷电安全规范》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3(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
危险化学品企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点多面广”等行业特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危险物质,一旦发生雷击事故,引起火灾、爆炸,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及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雷电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目前,相关标准存在不完善的问题,拟修订《危险化学品企业雷电安全规范》,对危化品企业防雷技术要求进行梳理和规范,实现减少雷电危害的目的。
范围为: 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避免或减少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和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雷电安全防护。 主要技术内容为: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4预防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 5预防雷电危害的技术措施 5.1通用要求5.2 石油库5.3危化品仓库5.4加油站 6预防雷电危害的检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