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普通高校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能源公司 、江苏省能源研究会 。
主要起草人 鲍志勤 、王培红 、李建新 、刘广莉 、杨金山 、郭浩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040 建筑物 |
91.040.10 公共建筑物 |
备案号:52378-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高校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能耗限额、统计范围、计算条件及计算方法和主要节能管理措施。 本方法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过程中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的计算与考核,亦可供其它类似的学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