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商场单位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节能监察中心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高建丽 、王云健 、杨继伟 、吴水岭 、穆浩 、薛明 、宋志刚 、夏浩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040 建筑物 |
91.040.20 商业和工业建筑物 |
备案号:5351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百货店及购物中心(以下称商场)经营过程中单位综合电力消耗(以下称电耗)限额的单位综合电耗限额、综合电耗的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及主要节能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的商场电力消耗量的计算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