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生动物防疫采样技术规范》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质量与标准化技术研究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农业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
主要起草人 郑光明 、朱新平 、陈昆慈 、陈永乐 、史燕 、潘德博 、刘毅辉 、赵建 。
65 农业 |
65.150 捕捞和水产养殖 |
备案号:27495-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水生动物防疫采样的术语和定义、采样要求、方法、样品封存、运输方法以及样品保存与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生动物防疫样品的抽样和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