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动物防疫采样生物安全技术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深圳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瑞派南华宠物医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施远国 、刘荣启 、李繁 、柯艳坤 、黄平华 、陈雨晴 、李颖鑫 、韩银涛 、汪 杰 、吴寒光 、段新华 、王桂兰 、钟雷响 、郑东文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220 兽医学 |
备案号:119494-2025。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及疫苗免疫效果评估等动物防疫活动中采样工作的 生物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