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短途纯电动乘用车 通用技术条件》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 、国家电动汽车试验示范区管理中心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封森 、刘晓静 、王璟琳 、黄永 、杨说 、曾茂林 、肖飞 、孙珽 、黄曼雪 、相升林 、索娅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80 商用车辆 |
43.080.01 商用车辆综合 |
备案号:38798-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座位数在5座及以下的短途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的短途纯电动乘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