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气体空分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扬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江苏省气体工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李广虎 、殷志兰 、朱俊明 、顾淼波 、严乐荣 、胡桂香 、单卫星 。
81 玻璃和陶瓷工业 |
81.040 玻璃 |
备案号:5351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气体空分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统计范围和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及主要节能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深冷法生产空分产品(氧、氮、氩)电耗的计算、考核与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蒸汽驱动的空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