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工作导则 第3部分:技术要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中医院 、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市中医院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吴大嵘 、吕志平 、杨小波 、卢传坚 、刘凤斌 、祝维峰 、傅昊阳 、周洁 、蔡坚雄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备案号:4480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部分规定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技术要求的术语与定义、制订基本技术、技术要素确定方法学、实施技术、评价技术、信息化技术的具体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二级甲等以上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或综合性医院的中医科开展的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工作,其他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有关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的工作程序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