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汽车用车载充电装置的安全要求》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 、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 、广州益维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潘景宜 、郑业伦 、欧伶伶 、钟海川 、潘慕军 、赵小坤 、孙璐 、廖宏伟 、万勇 、查鸿山 、李志刚 、黎德宇 、陈少辉 、张红昌 、万新航 、欧阳剑 、刘雅杰 、裴锋 、阮社楼 、卜健 、吴穗丽 、刘强 、詹娜 、陈亮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80 商用车辆 |
备案号:38802-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输入功率不超过3.5kW,供电交流输入电压220V,符合II类电源安全要求的,为纯电动乘用车配备的车载充电装置的安全要求,包括装置安全工作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纯电动乘用车车载充电装置,其他类型的电动汽车充电装置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车载充电装置及工作在有易燃、爆炸性气体工作场所的电动汽车车载充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