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操作规程》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西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海省电力设计院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崔志平 、陈孝存 、王伯军 、尤祥胜 、李善青 、张万红 、王滢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备案号:30222-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5号 。
本规程适用于锅炉使用单位。 本规程适用于额定出口压力小于 3.8 MPa 的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