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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21/T 1642-2008
发布日期
2008-08-18
实施日期
2008-09-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F02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6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00 建筑材料
91.100.60 隔声和绝热材料
归口单位
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
主管部门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31894-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2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