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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嘉兴大学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中淳高科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1-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2-06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委
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预制混凝土桩、环形混凝土电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加气混凝土、硅酸钙板、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建筑装配式构件

目的意义

根据国家统计局及行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水泥制品市场规模已达到约1.38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维持在3.5%左右。

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45万亿元,并在2030年前保持年均3%~4%的稳健增长,届时整体规模有望接近1.7万亿元。

在“双碳”目标约束下,水泥制品企业加快绿色转型步伐,高性能混凝土、再生骨料制品、低碳水泥基材料等新型产品占比显著提升,2023年绿色水泥制品产量占比提升至38%,较2020年增长12个百分点。

同时,智能化改造投入持续加大,头部企业自动化生产线普及率已突破60%,推动劳动生产率提升15%以上。

GB 38263-2019《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于2019年10月14日发布,2020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已经实施应用5年。

标准规定了预制混凝土桩、环形混凝土电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加气混凝土、硅酸钙板、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采用了“单位产品综合电耗”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作为核心指标,并设置了“准入值”“限额值”和“先进值”三个等级,层次分明,符合能耗限额标准的通用规范,同时明确了能耗统计范围,包括生产全过程和各辅助生产系统,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为市场准入和节能监察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但自标准实施以来,水泥制品行业在搅拌技术、布料工艺、养护工艺(如免蒸压养护)、自动化控制、余热利用、生产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其能耗特征与标准中列出的指标有所不同,部分先进企业的实际能耗已远低于标准的“准入值”和“先进值”,标准的指标水平已滞后于技术发展。

且对于生产多种产品的企业,或产品规格差异巨大的情况,能耗的归集和分配方法需要更细致地指导,避免企业通过核算方式“规避”限额约束。

2019年的《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8263-2019)主要针对传统蒸压/蒸汽养护工艺的预制混凝土桩、蒸汽养护的其他水泥制品,未能体现免蒸压预应力混凝土桩、免蒸养其他混凝土制品等低能耗新工艺的实际状况,修订标准为免蒸压、免养护等低能耗工艺制定合理限额,能准确评估其节能效果,鼓励企业采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控制高耗能行业碳排放有积极的作用。

为适应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过剩产能的消化,提升供给侧改革的效果,需要修订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从技术层面服务行业转型发展,提升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标准的修订为了契合国家“双碳”目标,明确水泥制品行业能耗控制新目标;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引导企业采用节能技术与装备;统一行业能耗评价标准,解决原有标准与当前行业发展不匹配的问题。

修订之后新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有利于降低行业整体能源消耗,减少化石能源依赖与碳排放;倒逼企业技术升级,提升水泥制品生产的能效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建材领域实现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为政策监管、能耗考核提供明确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能耗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2.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制品生产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和改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主要修订内容: 1.2019年的《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8263-2019)发布实施的这些年,包含的产品标准均发布了新版标准,因此更新所涉及产品的产品标准以及原材料等引用标准; 2.2019年的《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8263-2019)主要针对传统蒸压/蒸汽养护工艺的预制混凝土桩、蒸汽养护的其他水泥制品,未能体现免蒸压预应力混凝土桩、免蒸养其他混凝土制品等低能耗新工艺的实际状况,因此增加免蒸压、免养蒸水泥制品的能耗限额等级; 3.2019年的《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8263-2019)为涉及建筑装配式的能耗限额,建筑装配式构件已成为水泥制品的重要组织之一,因此增加建筑装配式构件的能耗限额等级; 4.为满足现有水泥制品企业有的同时具备全部工序时,有的具备部分工序,且有些企业同时生产多种产品时的限额对应考核需求,增加了通则(见5.1); 5.2019年的《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8263-2019)为列出常规人员折算系数,为了增强修订后的标准适用性,增加了附录A《常用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参考值)》。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强制理由: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