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加盖密闭车辆通用技术条件》由重庆市经委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汽车研究所;重庆市川江车辆制造有限公司;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蒋三青 、吴建华 、杨承福 、高长旭 、甘游 、黄银贵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160 特种车辆 |
备案号:14581-2004。
本标准规定了加盖密闭车辆的定义、要求、检验、标志和质量保证。本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市主要城区内、进行易扬尘、洒漏固体物运输的加盖密闭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车厢无后门的后卸式自卸汽车。无后门的后卸式自卸汽车、车厢门缝处易扬尘、漏洒固体物的车辆,需进行车厢改造后才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