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粮谷类杂草种子检疫鉴定规范》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成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成都综保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要起草人 王成华 、邵宝林 、张婧 、刘露希 、向勇 、汤智鹏 、刘国瑛 、何羽 、王勇涛 、张军 、张涛 、杨益芬 、鲁昕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备案号:5342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杂草检测的取样、检测与鉴定方法、结果记录、结果判定以及标本的制备与保存等要求和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区域内出入境粮谷类、豆类、玉米、大麦、小麦、高粱等中的杂草种子检疫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