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
主要起草人 焦卫东 、蔡如钰 、陈文田 、陈伟立 、林云萍 、赵扬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36995-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在用轻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全时四轮驱动的轻型汽车,也不适用于路检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