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由 467(生态环境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40 空气质量 |
|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
在用汽油汽车、气体燃料汽车、两用燃料(汽油或气体)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稳态工况法、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四种污染物排气测量方法和排放限值。 本标准也规定了新生产和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检验项目和检验流程。 本标准也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燃油蒸发排放控制系统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生产和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
全文强制。主要为:外观检验项目及要求、OBD检查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等。
强制理由: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