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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物流业代收货款规范》由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静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狄琤张燕侯彪张智勇杨磊石永强冯文希江川王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140-2013
发布日期
2013-05-08
实施日期
2013-08-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01 服务综合
归口单位
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575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业代收货款业务的术语和定义、企业分类、业务流程、责任与义务及企业的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物流、物流园区、企业自建物流类型和快运快递、城市配送、干线运输类型的物流企业从事代收货款业务的基本要求。包括对从事代收货款的物流企业评估与分类指标、企业信息化、金融支付、业务流程、责任与义务等方面的规范管理要求。本标准可作为对从事代收货款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评估。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狄琤
张燕
杨磊
石永强
王伟
侯彪
张智勇
冯文希
江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