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物流业代收货款规范》由广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 、华南理工大学 、广州市静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狄琤 、张燕 、侯彪 、张智勇 、杨磊 、石永强 、冯文希 、江川 、王伟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01 服务综合 |
备案号:4575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业代收货款业务的术语和定义、企业分类、业务流程、责任与义务及企业的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物流、物流园区、企业自建物流类型和快运快递、城市配送、干线运输类型的物流企业从事代收货款业务的基本要求。包括对从事代收货款的物流企业评估与分类指标、企业信息化、金融支付、业务流程、责任与义务等方面的规范管理要求。本标准可作为对从事代收货款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