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导则》由福建省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气象局 。
主要起草人 张加春 、陈晞 、刘恭民 、季芬琴 、谢启杰 、刘新苗 、饶灶鑫 、陈琳 、黄钰婷 、张伟科 、温继昌 、王毅仁 、陈海清 、邱骄胤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4504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和目标、体系建设。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县级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建设。县、乡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行各业和社会公众在防御气象灾害中可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