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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县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南》由 TC345(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气象学会浙江省气象局重庆市气象局江西省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0-17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0-3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在试点基础上,制定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县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标准,为基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传播接收、灾害应对等气象灾害防御各工作环节提供科学依据,为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网络和长效机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指南》将指导体系化推进气象灾害监测、气象灾害预警、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接收、气象灾害预警响应、体系运行保障等五方面工作,力求实现气象灾害监测实时精细、预报预警智能精准、预警信息覆盖广泛、应急响应科学高效、运行保障健全有力。 气象灾害监测方面,旨在建成多灾种、全方位、立体式、全自动、多要素、高密度、高频次的气象灾害监测网。气象灾害预警方面,旨在实现气象灾害分灾种、分级别、分区域预警,确保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针对性。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方面,通过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机制,注重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拓宽预警信息权威发布渠道,广泛利用社会化传播设施,旨在实现预警信息的快速传播。气象灾害预警响应方面,旨在通过从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日常气象预报向灾害风险预警转变,形成预警为先导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体系运行保障方面,旨在通过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风险管理和长效保障机制,持续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准备和标准化建设,形成机制健全、保障有力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长效运行保障格局。 在总体目标上突出社会认可的指标,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测得全、报得准、传得出、收得到、用得好”。

行地标转化

气象行业标准《县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