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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县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南》由 TC345(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气象学会浙江省气象局重庆市气象局江西省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0-17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0-3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中国地域宽广,气候差异大,气象灾害种类甚多、发生频繁,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气象灾害的极端性和影响程度日益严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专门就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进行落实。

县域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是公共安全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中央战略举措的重要内容。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制定一个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普遍适用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标准,运用标准化手段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对工作十分必要。

“郡县治则天下安”。

县域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制定县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标准,能有效规避气象应急及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县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等诸多环节,涉及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公民参与、资源共享等方方面面,还涉及诸多行业,诸多部门。

制定《指南》标准着重强调系统和综合的理念,以技术性、推广性为基础,注重方向性、指导性和普适性,补齐监测预警能力短板,解决县域间水平参差不齐,为基层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在试点基础上,制定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县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标准,为基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传播接收、灾害应对等气象灾害防御各工作环节提供科学依据,为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网络和长效机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指南》将指导体系化推进气象灾害监测、气象灾害预警、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接收、气象灾害预警响应、体系运行保障等五方面工作,力求实现气象灾害监测实时精细、预报预警智能精准、预警信息覆盖广泛、应急响应科学高效、运行保障健全有力。 气象灾害监测方面,旨在建成多灾种、全方位、立体式、全自动、多要素、高密度、高频次的气象灾害监测网。气象灾害预警方面,旨在实现气象灾害分灾种、分级别、分区域预警,确保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针对性。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方面,通过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机制,注重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拓宽预警信息权威发布渠道,广泛利用社会化传播设施,旨在实现预警信息的快速传播。气象灾害预警响应方面,旨在通过从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日常气象预报向灾害风险预警转变,形成预警为先导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体系运行保障方面,旨在通过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风险管理和长效保障机制,持续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准备和标准化建设,形成机制健全、保障有力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长效运行保障格局。 在总体目标上突出社会认可的指标,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测得全、报得准、传得出、收得到、用得好”。

行地标转化

气象行业标准《县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