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衬环向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由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陈杰 、疏纪申 、王志 、连世明 、黄声义 、蒲晒 、张雷 、李文学 、宋涛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备案号:20088-2007。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衬环向缠绕气瓶定期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检验机构、检验周期、检验项目、检验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为20MPa,公称容积为30L-120L,工作温度为-40℃~65℃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衬环向缠绕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