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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管理规范》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察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察局泰州市姜堰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人 石克飞朱如富吴圣洁翟金海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633-2014
发布日期
2014-01-10
实施日期
2014-02-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03.100.40 研究和开发
归口单位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察局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41344-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管理规范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定义、场所要求、人员要求、服务窗口和内容设置、工作流程及要求、考勤制度、监督、评价、责任、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石克飞
朱如富
吴圣洁
翟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