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4部分: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中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顾金龙 、宋剑峰 、钟健 、王勇 、徐云 、陆建明 、王建军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5432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
本部分规定了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建队要求、建队项目、人员编配、装备配备和标牌标识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其他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可按照本部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