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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10部分:商场市场》,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友谊南方商城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李惠菁印建皖傅磊马哲张坤范曾伟东方怡山岗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540.10-2015
发布日期
2015-04-24
实施日期
2015-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0/94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4779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基本要求、消防组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其他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惠菁
印建皖
张坤范
曾伟东
傅磊
马哲
方怡
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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