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纤维增强脱硫石膏空心大阪》,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宝钢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型材料分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林长农叶蓓红魏超平顾幽燕张耀张波王彩英施存有康明余勇孙振国田杰谈晓青张亚妮孙绪东徐莉任旭东严志平崔玉理蒋路张倩沈燕华曹黎颖鲍启文陈吉谢群张红秦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743-2013
发布日期
2013-09-18
实施日期
2013-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Q62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00 建筑材料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建筑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530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增强脱硫石膏空心大板的术语和定义、外形、分类、规格与标记、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脱硫石膏制作的、用作建筑物墙体或建筑施工模板的纤维增强脱硫石膏空心大板。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林长农
叶蓓红
张耀
张波
康明
余勇
谈晓青
张亚妮
任旭东
严志平
张倩
沈燕华
陈吉
谢群
魏超平
顾幽燕
王彩英
施存有
孙振国
田杰
孙绪东
徐莉
崔玉理
蒋路
曹黎颖
鲍启文
张红
秦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