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罗氏沼虾幼虾增温培育和成虾养殖技术规程》由江苏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和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马建社 、董学洪 、叶金明 、丛宁 、陈春伍 、杨舒雅 、刘志国 、陈正兴 、徐庆登 。
65 农业 |
65.150 捕捞和水产养殖 |
备案号:51401-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罗氏沼虾(Macrobrachium rosenbergii)养殖的环境条件、幼虾培育和成虾养殖。 本标准适用于罗氏沼虾幼虾增温培育及成虾的池塘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