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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实验动物病理学检测 第4部分:病理检测技术规程》由云南省科技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

主要起草人 杨举伦徐文漭李霞李涛赵玺龙李学锋戴芳李绍东代解杰和占龙李海山梁崇礼尚建华王永康沈培清刘美芳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3/T 293.4-2009
发布日期
2009-08-16
实施日期
2009-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 41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8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80 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
归口单位
云南省科技厅
主管部门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25944-2009。

适用范围

DB53/T 293的本部分规定了实验动物病理学检测的检测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1)实验动物生产单位生产繁育的猴、猪、犬、兔、鸡、大鼠、小鼠、豚鼠等实验动物的质量检测;(2)科学实验中实验动物病变的检测;(3)食品和药品安全性评价、药效评价等试验中实验动物病变的检测。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杨举伦
徐文漭
赵玺龙
李学锋
代解杰
和占龙
尚建华
王永康
李霞
李涛
戴芳
李绍东
李海山
梁崇礼
沈培清
刘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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