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实验用小型猪 病理学诊断》由山西省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医科大学 、太原动物园 。
主要起草人 陈朝阳 、皇甫冰 、宋国华 、高继萍 、张锐虎 、薛瑞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97012-2023。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用小型猪病理学诊断的检查规则、检查程序、临床病理学检查、解剖病理学检查、结果判定、诊断和病理学检测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实验用小型猪的病理学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