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原油(气)液生产吨液百米用电限额与计算方法》由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德海 、胡强 、胡伟 、王良泉 、田彦华 、杨书会 、王润英 。
备案号:27331-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