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周志恩 、吴莉萍 、方维凯 、张丹 、乔雷 、杨清玲 、王同桂 、鲜思淑 、刘永明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
备案号:5184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号 。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现有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表面涂装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重庆市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