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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城市监控报警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由云南省公安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公安厅科技处

主要起草人 贾卫宁李德庆汤宝华李骏付翔周宏李玉龙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3/T 227-2007
发布日期
2007-09-16
实施日期
2007-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归口单位
云南省公安厅
主管部门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21220-2007。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系统(简称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结构、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系统设备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电源要求、环境与环境适应性要求、可靠性要求、运行和维护要求等通用性技术要求。是进行城市监控报警系统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检测、竣工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报警监控系统,其他领域的报警监控系统可参考采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贾卫宁
李德庆
付翔
周宏
汤宝华
李骏
李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