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福建土楼旅游服务 景区服务规范》由福建省旅游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永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永定县旅游事业局 、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福建审核中心 、南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华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靖土楼管理委员会 、福建易达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苏小花 、陈太坤 、吴清文 、高敏 、李文标 、钟日金 、姜文生 、王树佩 、张丽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00 娱乐、旅游 |
备案号:30620-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土楼旅游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景区服务质量管理、景区服务人员规范、景区服务设施要求、景区环境管理规范、景区各岗位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等相关服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土楼旅游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