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干洗溶剂(四氯乙烯)废渣处理规范》由四川省商务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洗染行业协会 、四川布兰奇洗业有限公司 、成都蕾奇尔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涤派洗涤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云中雀化工有限公司 、仁寿涤龙洗衣服务有限公司 、南充天王友邦洗染有限公司 、南充穗丰洗业有限公司 、达州 。
主要起草人 杨泽 、黄振扬 、佘万清 、谭晓红 、侯思源 、朱正彬 、王春学 、周正刚 、吴兴林 、苏志刚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97.195 艺术和手工艺品 |
备案号:4418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干洗溶剂(四氯乙烯)废渣的收集、临时存放、运输和处理的要求和措施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从事洗染业并且使用四氯乙烯作干洗溶剂的各种洗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