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干洗机安全要求 第2部分:四氯乙烯干洗机》由 TC101(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1SC3(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洗涤机械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济南格茵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轻工业杭州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川岛洗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航星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大成洗涤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小鸭集团洗涤机械有限公司 、江苏海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济南绿洲清洗设备有限公司 、三河科达洁神洗涤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美联利华电气有限公司 、三河洁神洗涤设备有限公司 。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 97.060 洗衣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8230-2:2008。
采标中文名称:干洗机安全要求 第2部分:四氯乙烯干洗机。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四氯乙烯干洗机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开式干洗机和传送式机器。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是修订GB 25116—2010《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四氯乙烯干洗机》,将强制性GB 25116转化为GB/T 25116.2,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干洗机安全要求 第2部分:四氯乙烯干洗机》。 本次修订修改采标ISO 8230-2:2008,与ISO 8230-2:2008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1)范围按照GB/T 1.1—2020的要求进行了调整。 (2)更改了引用标准,将已经转换为国家标准的国际标准编号,变更为国家标准编号,调整相应的引用条款内容 (3)更改了引用的ISO国际标准的最新版标准。 本标准拟由第1章“范围”、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第4章“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第5章“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验证”、第6章“机器的使用有关信息”等章节构成。主要规定了使用四氯乙烯的干洗机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