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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第1部分:总则
地方标准-内蒙古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第1部分:总则》,主管部门为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16-05-25
实施
于 2016-08-25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5/T 1007.1-2016
发布日期
2016-05-25
实施日期
2016-08-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62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49711-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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