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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重庆市化工节能与防腐蚀技术协会重庆市化肥矿山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 龚中字丁跃清陈风华王东韩文平龚磊李明朱可章冉克林曾永寿蒋晓平吴崎赵松彪王泽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0/ 405-2011
发布日期
2011-09-30
实施日期
2011-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 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归口单位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管部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31449-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0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天然气、无烟块煤及型煤等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已正式投产的以天然气、无烟煤块及型煤等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与考核。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龚中字
丁跃清
韩文平
龚磊
冉克林
曾永寿
赵松彪
王泽
陈风华
王东
李明
朱可章
蒋晓平
吴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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