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等院校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 、广东省教育厅保卫处 、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佛山市新东方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东莞市宏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长江 、黄海坤 、宁惠军 、汤庆平 、王智霖 、陈日文 、邱小栓 、陈肇禧 、赵玉川 、黄晓治 、林斌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备案号:27962-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高等院校及所属单位(简称高校)内各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特殊区域、特别用途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检验的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高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是高校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检验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