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由天津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 、天津市公安局文化保卫总队 。
主要起草人 李渊韬 、鲍亮 、王洋 、张楠 、王雯君 、孔民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备案号:47857-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号 。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级(含)以上医院的安全防范系统。 其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改建、扩建的应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