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Toggle navigation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
国际标准
国外标准
示范试点
技术委员会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地方标准-山东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主管部门为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15-10-13
实施
于 2016-04-13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7/ 747-2015
发布日期
2015-10-13
实施日期
2016-04-13
全部代替标准
DB37/ 747-20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H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200
77 冶金
主管部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8631-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3号
。